昨天去拿"聲請狀"~
讓小峰可以改從母姓~
看了他寫的陳述~
真的覺得他好堅強~
可以想像嗎?父母親在打離婚官司~
後來母親回來搬走娘家買的家具~
父親晚上回來發現~
怪小孩怎麼幫母親開門根本是是共犯~還要帶他去警察局說他是小偷~那時他才16歲~
後來他媽媽入獄~
他爸也只管外面的野女人~
他只好回去投靠外婆~
雖然有個安身地方~
可是~
他的18歲20歲.當兵~退伍~都是一個人~
他父親完全沒有照顧過他~
他雖然有爸爸媽媽~可是跟孤兒沒什麼兩樣~
他16歲(到外婆家後)就開始去工廠工作~
從最辛苦的基層做起~
染整的工廠現場有很刺鼻的強酸強鹼味~
夏天的高溫絕對超過38度~

看完~我就好想哭~他真的很歹命~
想想自己18歲~20歲~
我的成長一直有家人陪~
難怪他這麼渴望"家"
希望家是"熱鬧"的~
 
跟他比起來~
至少我曾經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~
只是比較窮而已~也沒餓到~
他是在有記憶的時候完全是"一個人"~
好孤單~~
 
傳訊息給他說~
以後你不會再是一個人~
只是到時候別嫌小孩太吵~
 
不確定這是不是愛他
只希望從今爾後他不再覺得孤單~
 
看完他的陳述~我一個晚上都沒睡好~偷偷得哭~
哭甚麼~我也不清楚~
想媽媽吧?
想我比誰都幸福吧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綠菁湖上 萍兒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